0票正方:加入海外兵团没什么不妥
人人都懂得要尊重个人自由、尊重个人权利,为什么就不能容忍运动员有自我选择的权利呢?我们曾幸喜若狂地在前国家足球队教练米卢的名字前加上“神奇教练”的修饰语,为何就要在海外兵团前冠以“背叛祖国”之名呢?为何非要将单纯的体育赛事上升到民族自尊,国家自豪感的高度呢?消除歧视、打破人为的隔阂与界限、营造包容的环境本身就是奥运体育精神的体现。
0票反方:不应提倡加入海外兵团
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,但前提是不损害他人利益,在中国现行体育体制下,每个运动员的成长都花费了纳税人的钱,海外兵团算不算损害纳税人的利益?我们崇拜米卢,但没有要求其加入中国籍,为世界体育事业发展与加入外国籍之间没有必然联系。体育赛事向来就不是个人的赛事,国人在赛场为运动员呐喊更多的是因为他/她与我们“同类”,而不是其“个人魅力”。靠海外兵团来实现“世界大同”是不是更像借口,而不是理由?